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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工作
陈炳南秘书长在中国摩托车商会二届一次理事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摩托车商会 发布时间:2010-01-22

夯实基础,奋力开拓,开创商会工作新局面

陈炳南

     中国摩托车商会成立已经三周年了,三年来,在业务主管单位商务部领导及有关司、局、单位领导以及机电商会领导的关心、支持和 管理下,经过会员单位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商会工作经历了初创规范、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三个发展阶段,初步成功地探索了国务院和商务部领导同志指示的按照市场化改革的要求,推进行业商协会由政府办会向企业家办会转变的一条路子,在规范行为、反映诉求、提供服务三个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下面我代表一届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大会审议。

一、夯实管理基础,荣获3A称号  

                                                                                          

     三年来,我们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务院、民政部、商务部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的文件和规定,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内部管理,初步建立了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和会长会议、秘书长会议以及专家组专题调研协调会议组成的民主议事制度。商会成立之初,就制定了包括财务、人事、文档、印章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了规范行业秩序,还适时制定了《中国摩托车商会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行规行约,为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商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副秘书长、财务、人事、社保业务工作人员都参加了民政部或商务部组织的专门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商会每年都顺利通过民政部组织的年检,年检结论均为合格,其中财务都通过了民政部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根据商务部商人劳字[2008]231号文件“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协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当时成立还不到两年的商会自愿主动参加了评估,经过民政部评估专家组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商会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民政部根据《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要求,经评估委员会评定,我会获得首批3A级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荣誉称号,并由民政部授予奖牌,颁发证书。商务部人事司有关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鼓励:一个相对较小、较年轻的商会,参加民政部组织的全国性社团评估,第一次参加就获得了3A级称号,这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在商务部主管的30多家商协会里,仅有四家获得3A以上称号。所以说,这一荣誉的获得不仅是对中国摩托车商会自身建设的检测和肯定,同时也是为商务部商协会的建设争得了荣誉。领导机关的肯定使我们倍受鼓舞。

      二、找准工作定位,拓展业务渠道,充当三个桥梁

     中国摩托车商会是三年前在原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摩托车分会的基础上筹备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说原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摩托车分会的工作特别是对摩托车产品进出口业务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功能是中国摩托车商会工作的一个基础,在进出口业务方面,中国摩托车商会的工作应该说是对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摩托车分会工作的继承。但是根据章程的规定,商务部有关领导也多次强调,中国摩托车商会的业务范围不仅包括外贸,也包括内贸;不仅涉及贸易,也涉及生产和其他摩托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这方面的业务就是在原机电商会摩托车分会业务基础上的拓展。根据这样的规定和要求,我们的定位就是:中国摩托车商会不仅是中国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同时也是中国的摩托车行业与国外政府及同行业组织联系的桥梁。这就不仅需要摩托车商会在继承的基础上去发展,更需要通过创新去开拓。三年来,在确定定位,理清思路的基础上,在明确商会管理关系,建立并不断拓展业务联系渠道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在商务部产业司、人事司、办公厅以及机电商会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商务部办公厅先后以商人字【2007】3号、商办产函[2009]46号文件,商务部人事司以【2007】第406号商务部内部工作请示(经五位部领导批圈阅)明确了中国摩托车商会的管理关系,产业司主要领导也多次在商会会议上予以强调,要点是:中国摩托车商会在法律地位上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按章程规定对外独立开展活动;摩托车商会的党、团、工会、人事、外事、文件流转等事宜委托机电商会代管;商务部产业司作为中国摩托车商会部内业务联系司局。三年来,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为摩托车商会的建立和成长倾注了大量心血,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全体会员单位向关心、支持和帮助商会成长的领导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商务部产业司作为商会部内业务联系司局,人事司作为部内商协会主管司局,从商会的基础建设到业务工作,一直十分关心和支持。可以说,三年来商会工作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是在产业司、人事司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取得的。在产业司的授权下,商会按照五部委《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的规定,完成了2008年和2009年度摩托车出口生产企业和授权经营企业出口资质初审工作。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形势下,商会于2009年12月14日向商务部产业司上报了“关于适当调整摩托车产品出口资质条件”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体现扶优扶强的原则,建议适当提高摩托车产品出口资质门槛,以进一步规范出口秩序,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商会在人事司有关领导的指导下,圆满地召开了历次理事会会议,不断完善和加强了商会的基础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

      3、结合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地和商务部部内综合司、外贸司、市场建设司、市场秩序司等相关司局建立了业务工作联系。在年初摩托车下乡初期工作中协助综合司,在摩托车下乡网络建设标准制定工作中,协助市场建设司做了大量具体工作。

      4、建立并密切了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财政部、工信部、环保部、税务总局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渠道和业务联系。2008年11月27日商会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和海关总署在南京联合召开了“保护知识产权培育自主品牌”研讨会,会后联合发布了倡议书,这也是海关总署第一次和全国性的行业组织联合举办这样的活动。在环保部有关领导的支持下,2009年11月7日,商会和环保产业协会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委员会、《摩托车技术》杂志社共同主办了大型摩托车污染防治研讨会,为推动国Ⅲ标准的实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在推动摩托车行业管理、争取政策政策、摩托车下乡等项工作中得到了上述政府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5、通过参加摩托车行业的国际性会议、展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国摩托车行业和摩托车商会,并建立了和世界摩托车制造商协会、亚洲摩托车工业理事会、意大利两轮车工业协会以及美国、日本、加拿大、印度等国的行业组织的工作联系。2008年5月初世界摩托车制造商协会在加拿大多伦多召开第14届年会期间应邀访问了加拿大,和出席会议的世界各地区的同行业组织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还和加拿大摩托车工业理事会签订了合作协议。2009年8月28日应邀出席了印度汽车工业协会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并在摩托车论坛上发表演讲,介绍我国的摩托车行业情况,建立了和印度摩托车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渠道。2009年10月6日和意大利两轮车工业协会签订了在中国成立合资展览公司并共同举办中国国际摩托车及零部件展览会的合同和章程。基本构建了一个和世界主要摩托车行业组织交流和合作的平台,利用这个平台,已经和正在为一些会员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和贸易牵线搭桥,提供服务。

      6、结合摩托车行业的热点问题和摩托车商会的重点工作,通过中央 电视台、人民网、国际商报等国内主流媒体宣传介绍行业发展情况和中国摩托车商会的工作。针对长期以来某些社会人士认为摩托车不安全、污染环境、摩托车产业是夕阳产业等偏见,致使摩托车行业被边缘化、甚至妖魔化,城市禁限摩愈演愈烈的情况,我们两次在人民网发表视频访谈,向全国广大网民从行业发展历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技术进步现状等方面全面介绍我国摩托车行业的真实情况,为摩托车行业“正名”。我们还针对当前摩托车下乡实施工作的现状,一方面积极地向财政部、工信部等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实情,同时还联系配合中央电视台记者走进企业,深入农村进行采访,央视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栏目于2009年12月10日和2010年1月9日两次播报了摩托车下乡对农民消费者、经销商、厂家以及商会领导人的采访,既肯定了摩托车下乡的积极作用又以“摩托车下乡领补贴要‘倒贴’”、“摩托车厂商无奈面对下乡好政策”、“摩托车下乡该怎样‘减负’”为题播报了摩托车下乡遇到的问题,发出了广大农民消费者、经销商和厂商的呼声,相信会对今后的工作有所推动。

      三、反映企业诉求,争取政策支持

三年来,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行业发展遇到很多新的问题,摩托车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包括商务政策也在不断地调整中。为适应形势的不断变化,商会工作竭力把握政策走向,密切联系政府,积极做好调研,反映企业诉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及时反映企业对出口退税政策的建议

      2007年和2009年国家根据当时的经济形势和贸易平衡的需要,分别连续降低和提高包括摩托车产品在内的出口退税率,在政策出台前,商会都广泛征求企业对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意见,并在集中行业多数出口骨干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反复向商务部汇报行业意见,实事求是地汇报全行业当时的出口形势、平均利润水平、多种外币大幅度贬值以及遇到国外同行竞争的情况。商会的意见受到了商务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在2007年调低出口退税率时,对排量大于50毫升的发动机及发动机零部件保持不变,支持了在海外设厂,以散件出口海外组装的出口骨干企业。金融危机爆发后,从2008年8月份开始,摩托车出口量逐月下降,11月后继续大幅下降,全行业的出口形势十分严峻,提高出口退税率成为全行业强烈的呼声。商会在商务部召开的产业联系机制会议上,在商务部产业司召开的两次全国重点行业出口形势分析会议上,以数据说话,呼吁政府提高摩托车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得到了商务部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先后两次分别调高摩托车产品出口退税率2%、3%和1%,共计调高6%,由原来的9%调到15%,给出口企业一个喘息调整的机会,遏制了出口的进一步下滑。

      (二)向环保部报告推迟实施国Ⅲ排放和燃油蒸发标准的实施

根据2008年9月19日在合肥召开的商会会长工作会议讨论的意见,在广泛征求会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商会于2008年12月2日正式向国家环保部上报了《关于摩托车实施国Ⅲ排放和燃油蒸发标准的几点建议》,报告从技术难度、环保型式核准试验及生产销售切换时间不足等方面分析了原定实施期限的实际困难,建议适当延期实施,受到了环保部领导的理解和重视。环保部于2009年6月11日发布了2009年第29号公告《关于调整国家第三阶段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放标准实施方案的公告》,将两轮车和三轮车的实施时间分别延迟了一年和两年,国Ⅲ标准型式核准要求的实施时间不变。环保部第29号公告发布后,企业普遍反映,新老标准产品的切换期短,国Ⅱ产品的库存量较大,市场切换时间不足,商会于2009年10月20日以中摩商字【2009】152号文向环保部上报了“关于摩托车实施国Ⅲ排放和燃油蒸发标准的建议”,建议将国Ⅱ产品市场销售的截止时间延后半年至2010年12月31日。

     为了帮助企业实施国Ⅲ标准的技术攻关和尽快实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在组织部分骨干企业和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专家共同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向商务部产业司争取政策支持,在产业司主要领导的关心下,我们提出的《摩托车应对国Ⅲ排放法规电喷关键技术研究》列入商务部2008年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结构资金支持项目。该项目已于2009年5月20日圆满完成验收,其成果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行业内推广使用。

     (三)积极推动将摩托车列入国家家电下乡产品范围

      摩托车下乡是一年多来全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商会紧紧地抓住这一扩大摩托车内销的机会,从2008年年初开始,在调研和深入学习理解国家政策的基础上,于2008年7月组织编写了《关于将摩托车纳入国家下乡产品财政补贴政策的调研报告》,经商会会长工作会议讨论修改后正式上报商务部并多次主动向负责家电下乡的财政部和商务部有关领导汇报,反映企业诉求。尹明善会长还专程到北京向商务部蒋耀平副部长汇报行业情况,请求政策支持。业内有识之士,知名企业家也利用各种机会反映诉求,全国政协委员左宗申先生还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提出专门提案。12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重庆考察调研时,尹明善会长当面向总理汇报,总理当即表态拍板。2008年12月31日媒体发布了国办发[2008]134号文,把摩托车列入国家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范围。政策实施期限从2009年2月1号到2013年1月31,共计4年。随后商会在协助财政部、商务部和工信部进行摩托车下乡招标、《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和《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协议书》文本征求企业意见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商会还安排了专人参与财政部汽车摩托车下乡办公室的工作,配备专人办理企业上报的《摩托车生产企业直接授权(一级)经销商名录》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公告产品名录》的日常申报和变更工作并及时转报财政部,协助企业解决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到目前为止财政部和工信部已经公布了五批。

      四、坚持不懈地抓中长期重点项目,谋行业发展大计

      (一)推动摩托车行业享受汽车行业同等税收政策待遇

      金融危机严重地打击了支撑摩托车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出口业务,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下乡的摩托车商品必须上牌后才能拿到补贴。而现实情况是,由于上牌税费太高(各地区800-1200元不等)在农村销售的摩托车有80%左右没有上牌,而下乡摩托车的最高补贴只有650元,低于上牌税费。由于10%的车辆购置税太高,农民不愿意主动上牌,从而极大地影响了摩托车下乡的效果。2009年1-11月份摩托车的内销量是1728万辆,而农民通过下乡渠道申请补贴的数量只占内销总量的20%。为了突破这一制约摩托车下乡实施效果的瓶颈,商会于2009年3月和9月两次向财政部、工信部上报了《关于摩托车行业享受汽车行业同等税收政策的报告》,提出免征摩托车车辆购置税、消费税的建议,并反复向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税政司领导汇报行业意见。最近又联系和配合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的记者深入农村进行采访并在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栏目作了两次专门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相信会对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我们将继续推动这方面的工作,期待着政策的进一步完善,让国家强农惠农的好政策取得更加明显的实效。

      (二)搭建摩托车国际贸易和交流合作的平台

      中国摩托车产业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生产、消费和出口第一大国,但是在技术特别是产品研发方面和日本、欧美等国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也缺少一个与摩托车大国地位相称的国际展览会。中国摩托车商会成立3年来,一直都在努力搭建一个国际化的集国际贸易、技术交流和合作、新产品展示、摩托车表演为一体的国际展览会,以此来促进中国摩托车产业的发展和升级。商务部的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关心,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希望这个平台一定是国际化、专业化和市场化。

      意大利的摩托车工业历史悠久,在设计技术方面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意大利两轮车工业协会主办的意大利米兰国际摩托车及自行车展览(EICMA)是世界上最负盛名的摩托车展览会,目前已经成功举办了67届。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商务部和我国驻意大利使馆经商处的帮助和推动下,中国摩托车商会、意大利米兰国际摩托车及自行车展览有限公司、通用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三方合资成立中意摩托车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并在中国举办“中国国际摩托车及零部件交易会”。目前合资三方已经签订了合资公司合同和章程,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30万欧元,注册资本为15万欧元。其中摩托车商会出资额为5.1万欧元,占注册资本34%,意大利米兰国际两轮车展览公司和通用国际广告展览公司各出资4.95万欧元,占注册资本33%。2009年11月27日召开的商会一届六次理事会已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该项目的实施。合资各方已确定的共同目标是将“中国国际摩托车及零部件交易会”打造成世界第一的摩托车展览会,为全球的摩托车参展商、采购商提供一个既集中精力,又节省成本的交易和交流合作的平台。合作外方已经明确表示,会将米兰展览会几十年积累的资源包括参展商、采购商和管理经验贡献给“中国国际摩托车及零部件交易会”。2010年1月12日,展会主办方已经和全国农业展览馆签订了首届展会展馆租用合同,首届展会定于2010年6月8日至13日在北京举办。希望我们的展会项目在全体会员单位的支持和参与下能够尽快地实现预定目标,成为代表中国摩托车行业在国际上的地位、影响力和实力的标志,同时也能成为会员企业扩大国际贸易与合作,节省成本、提高效益的平台。

      各位代表,三年来的商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广大会员单位的希望和领导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这主要体现在,商会在国内外的影响力还不够大,对内的凝聚力还不够强,服务会员的手段还不多,解决问题的效率还不够高,应对一些影响行业发展的重点难题的措施还不得力,效果也还不十分明显。就其原因,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就外部来说,虽然领导机关的主要领导同志一直关心和支持商会工作,对此我们十分感谢,但是就整个社会大环境来说,象商协会这样的社会团体开展工作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还不够完善,特别是涉及政府多部门管理的事情,汇报解决起来难度就更大。就商会内部来说,一是专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二是会员单位也要增强全局意识,一些涉及全行业发展的大事,需要群策群力,形成行业统一意志,发出行业统一声音,才能受到重视,才能争取到全行业的共同利益。

       五、对第二届理事会工作的建议

      摩托车商会新一届理事会面临着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的挑战。商会工作应围绕“扩内需、稳外贸、调结构、促发展”的思路,着力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做好行业商务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主要通过技术进步、行业兼并重组、实施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市场多元化和“走出去”战略,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提高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2、继续通过规范自律、扩大宣传、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等手段,让社会各界客观公正地了解摩托车行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所承担的责任和所做出的贡献,继续争取政府各部门在政策上的支持,同时提高服务政府的水平和能力,更好的发挥企业联系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

      3、加大与国外行业组织、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交流,扩大商会的国际影响,着力办好已签协议合同项目的实施,帮助企业扩大对外交流和合作,拓展国际市场、寻找新的商机。

      4、继续推动摩托车下乡政策的实施,做好服务政府和企业的相关工作。这项工作是中央政府为扩内需、保增长、惠农强农的好政策,而且连续实施四年,虽然实施第一年的效果不十分理想,但是我们不能失望,要继续百折不挠地工作。一方面继续向政府反映企业和农民消费者的诉求,同时积极帮助和协助政府做好日常工作,使中央的这项好政策切实起到“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好效果。

      5、办好中意合资中意摩托车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主办的“中国国际摩托车及零部件交易会”,中意两国开展摩托车领域的合作是在商务部和我国驻意大利使馆领导直接关心支持下列入两国政府间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中的,该展会项目更是互补双方资源优势,对于推动我国摩托车行业国际交流和合作,为行业和企业创造机会和效益,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期项目,也是一项时间紧、涉及面广、协调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建议新一届理事会在现有工作的基础商抓紧抓好。

      6、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过去的三年我们在摸索中前进,给商会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了一个初步的基础。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商会服务能力的建设是商会工作能否发展的关键,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要通过培训和市场招聘等方式提高专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教育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辜负领导机关和广大会员单位的重托和希望,努力做好承前启后的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加快企业家办会的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依靠和服务好广大会员单位。

      同志们!中国摩托车商会应该说是一块“金字招牌”,这块招牌来之不易,体现了主管单位商务部领导对摩托车行业的厚爱,也凝聚了行业内有识企业家们的智慧和心血,才使得我们这样一个不大的行业有一个冠“中字头”的可以直接向中央政府部门反映诉求,可以直接对外开展交流合作的属于我们自己的行业之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党的领导,在业务主管单位商务部的领导下,继续高举开拓创新的旗帜,服务好会员企业和政府,为做强做大中国的摩托车产业而不懈努力!

      谢谢大家!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商会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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